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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连市庆祝2008年“六一”
国际儿童节工作的安排意见
2008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为使广大儿童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节日,现对我市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国家和城市的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周密筹划,广泛开展丰富多采、寓教于乐的庆祝活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二、主题
今年庆祝活动的主题是:童心文明迎奥运,欢乐和谐庆“六一”。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紧紧抓住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有利契机,结合我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庆祝活动,引导广大儿童在积极参与的过程中增长见识,受到教育,提高素质。
三、具体内容
1、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儿童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在全社会营造“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的意识和氛围。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积极宣传为儿童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传热心儿童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宣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少年,激励全社会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形成为儿童作表率、办实事的良好风尚。
“六一”期间,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聚焦儿童,及时宣传报道庆祝活动,积极营造节日氛围,扩大庆祝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开设专栏,增加儿童专题节目,加播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公益广告。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要进行专题或系列报道。
2、以儿童为主体,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地开展庆祝活动
“六一”期间,市青少年教育保护委员会将表彰千名“大连市文明小市民”和30个“大连市优秀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庆祝活动。要做好组织和引导,广泛深入地开展符合儿童特点的体育活动和文明创建活动。要结合儿童社会生活、校园生活、家庭生活的实际,继续深化、拓展和创新“大连市人人争做文明小市民”、“大连市万名小记者家乡行”、“小公民社会道德五小行动”等具有良好品牌效应的主题活动,吸引更多的儿童走进社会,在社会实践中提高素质。
“六一”期间,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要对儿童减免费开放。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延长开放时间,增强接待能力,提高场所利用率,坚持以普及性活动为主,为儿童更好地参加庆祝活动创造条件。青少年宫、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要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全面活跃儿童的节日生活。社区和农村的活动场所要与所在地学校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小型多样的活动。各类科技馆要积极拓展服务功能,通过各种形式,面向儿童开展科普活动。
3、抓住“热点”、“难点”,集中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六一”期间,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立足实际,结合职责,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不断净化社会环境。要以解决儿童违规进入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和管理。要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同时,书店设青少年专柜、影剧院开辟儿童专场,为儿童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儿童食品、保健品、玩具、服装、用具和游乐设施的质量监督检查。要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引诱教唆或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犯罪,集中开展校园和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要深入开展儿童生理、心理卫生咨询和卫生保健知识、生殖健康、预防爱滋病宣传教育,做好儿童卫生、健康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服务。
4、发挥主导作用,强化社会救助功能,切实为特殊儿童群体做好事、办实事
促进全体儿童健康成长,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重点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流浪儿童、孤残儿童、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子女、贫困家庭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他们在生活、学习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使特殊儿童得到切实的帮扶。要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功能,广泛开展“同在一片蓝天下”等多种形式的关爱特殊儿童主题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自我保护知识等教育,促进特殊儿童健康成长。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切实做好庆祝活动的组织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庆祝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周密组织,认真筹划,做好落实。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庆祝活动之中,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全市儿童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节日。
2、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庆祝活动的安全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儿童“安全第一”的意识,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庆祝活动的安全工作。“六一”前夕,各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全面排查阵地内各类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儿童安全地度过节日。
3、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工作方案要于5月15日前、工作总结要于6月10日前报市青教保护办校外科(电子邮箱:DL83672310@126.com)。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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