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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职责 密切协作
不断增强青教保护工作合力
——市青教保护办召开“大连市青教保护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会议”
11月20日,市青教保护办召开“大连市青教保护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会议”。市青教保护办主任王秀岩,常务副主任袁学庆,副主任姚国玉、董剑鸣及来自各委办局的20余名青教保护委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青教保护办副主任董剑鸣主持。
市青教保护办副主任董剑鸣和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郭东分别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市青教保护办、市预防办的工作职责和各自分管业务的具体情况。根据新形势新需要,市青教保护办对部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作了相应调整。与会人员认真研读了各自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上,与会人员分别对本单位2008年的相关工作作了回顾和总结。市文明办按照“加强领导、健全网络、优化环境,完善阵地”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强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了对全市90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示范点”的督查工作力度,促进了示范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精心组织并广泛开展“喜迎奥运、普及奥运知识”爱国主义读书活动、“讲文明、懂礼仪,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等,全面提升了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在北三市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村镇组织筹建了“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开展了“代理家长”等关爱活动,使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上得到更多的照顾和关爱,帮助留守儿童学会和增强自我管理与自我保护能力,培养留守儿童的自尊、自立和自强精神。
市文联年初专门召开会议,就进一步丰富青少年的文化活动进行了研究,各协会制定了详细的活动计划,并将计划落到了实处。市书法协会连续五年举办的“书春大赛”活动在全市影响很大,已经成为品牌活动;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在全市普及传统民族艺术,凌水小学的剪纸艺术已具有相当规模,并且纳入到教学规划中,为青少年美育工程营造了良好氛围;市舞蹈家协会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选拔少儿队伍参加了全国“小荷风采”舞蹈比赛。
市文化局(新闻出版〈版权〉局)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的监管,严厉查处了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建立全市网吧监控管理平台,健全网吧上网用户登记制度;坚持为青少年提供健康文明的上网场所,充分利用已建成的青少年信息科学活动中心引导孩子积极学习健康的网络知识;全年聘请了近2000名网吧义务监督员开展网吧监督工作,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大力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出版物市场经营场所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以青少年读者为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淫秽色情“口袋”书、淫秽盗版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文化垃圾的查缴力度,净化了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市教育局积极履行学校在《未保法》中承担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办好学校教育,强调教育公平,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变革教育教学方式,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采取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有效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强校长教师校际交流等措施,努力改造薄弱学校,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通过开展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在初中升学考试中增加体育学科考试等措施,引导学生课余时间主动进行体育锻炼;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小学德育的内容,大力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了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市广电局先后成立的大连电视台少儿频道和大连电台少儿广播自开播以来,始终坚持平等、尊重、健康、有益的宣传宗旨,坚持自制节目精品化、自办栏目品牌化、动画节目国产化等方针,制作贴近青少年生活、符合青少年心理的精品节目,努力为全市青少年营造绿色视听空间;在少儿节目整体编排上,注重强调社会效益,加大对优秀国产动画片的引进力度,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大连电视台少儿频道的《小螺号》节目、电视台自创的反映当代小学生校园生活的校园剧《同桌哆来咪》和大连电台少儿广播的心理咨询类栏目《少年没有愁滋味》等,都深受青少年的喜爱。
市体育局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大力推进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同时与市教育局密切配合,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展示活动;继续加大体育设施投入,在全市连续三年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300个村镇兴建篮球场,丰富了农村青少年的课外生活。连续三年在300个社区建立社区健身活动室,并投入一定器材,为城市青少年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
市法院针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出现的低龄化、类型增多、手段成人化、团伙化等一些新特点,积极探索不同于成年人的“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方式,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意“双项保护”原则,保护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两级法院设立了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指定了专门审判员和特邀陪审员,提高审判组织专业化水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非监禁刑的适用力度,避免监狱里交叉感染;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判后回访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和家庭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把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延伸到刑罚执行环节,形成了审判、管教、改造“一条龙”的工作机制。
市司法局切实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注重加强“两法”等与青少年学习、成长、维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法律进学校”为载体,指导教育部门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促进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以“法律进社区、进乡村”为载体,不断拓展新的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加强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以法律援助为主要途径,加强对青少年的依法维权工作。通过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极大地维护了青少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为动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对青少年的教育保护力度,努力为青少年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此外,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城建局等成员单位也分别围绕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工作做了交流。会上,各位联络员还就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热点与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商讨。如青少年危机意识教育能否纳入学校教育的问题、家长如何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等成长指导的问题、如何创新广播电视媒体的发展以更加贴近青少年需求的问题、在全市普遍推行青少年法制教育教材的问题、各类体育运动场馆向青少年免费开放的问题等。通过交流,大家对今后的工作有了更加明确地认识,对做好全市青教保护工作充满了信心。
最后,市青教保护办主任王秀岩作了讲话。她对各成员单位为青少年教育保护事业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并对各成员单位2008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强调指出,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好教育、保护青少年的职责,把青少年的权益放在首位,为青少年服务。同时,青教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各成员单位的长期支持与配合,希望各成员单位在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密切合作,齐心协力,共同为青少年解决好他们所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市青教保护办作为市青教保护委的办事机构,将积极做好协调、联络、组织工作,尽力为各成员单位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台,及时处理大家反映的问题。 (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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